《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内容简单易懂,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城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某种程度上,这部小说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比如根据当时的法律(特殊条款“限定继承权”),由于贝内特先生由于膝下无男,因此他的为数不多的财产只能由一位远房亲戚来继承;而当时的英国社会,无论是社交和结亲,都非常讲究门当户对。
这本书一开始叫《最初的印象》,后来才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也曾多次被改编为电影和电视剧,我看过1940版和2005版电影。
1940版是黑白电影,但女主角伊丽莎白真是美丽不可方物,又优雅又魅力十足,缺点是情节删减太多,也没有彩色电影那么具有视觉冲击力。
相比2005年的彩版,大概是男女主都没长在我的审美点上,除了这点欣赏不来——电影取景当属一绝,处处体现出古典英国的文化传统,譬如凯瑟琳夫人和彭伯里的宅邸,环境优美,满布各种壁画和雕塑,音乐也十分动人,关于环境的场景帧帧都可当成壁画。
一、塑造典型人物
除此之外,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些人物典型。
达西先生是上流贵族的代表人物,又有财富又有头脑,但正因此而使得他的个性中充满了对鄙俗穷人们的鄙视和讽刺,因此才让伊丽莎白见他**面就认为他目中无人、高傲至极,而他虽然逐渐被伊丽莎白吸引,但由于她的父母姐妹和穷亲戚们表现得十分粗俗无礼,也使得他对她的好感略打折扣。达西性格相对较为沉闷,且过于看重自己的社会地位,比起宾利先生的妥帖和善,达西虽然正直诚实善良,但却让人不免有难以接近之感。而且,达西其实很为朋友着想,他凭自己与宾利的友谊,错误地干涉了他和简的感情,也正因此体现出他个性中武断的一面。
宾利先生是整本小说中个性很好的人物,他热情、善良、大方、诚实、温和,待人接物方面也做得极为周到,但他性情过于随和,遇事缺少决断力,因此在与简的感情上不由得便听任了朋友的摆布。
威克汉先生在人们面前表现出来的是——无论是在人品、相貌,还是在气质、步态方面都远胜于其他人,加上伊丽莎白本就因着对达西的**印象极差而对之抱有偏见,因此关于威克汉对于达西的贬低性描述深信不疑,并且觉得凭着他那种高傲的个性,一定做得出这种事来。威克汉正是我们生活中那种表面光鲜亮丽,并且擅于以其出众的外貌和口才,在社交场所中混得如鱼得水,这种人往往巧舌如簧,颠倒是非。
而科林斯则是一个过度自信、目空一切、心高气傲之徒,热衷于向那些能在各方面为自己提供帮助的人溜须拍马,在能力强于自己的人面前是一副谄媚相,他会提前想好各种恭维的话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凯瑟琳·德·波尔夫人的溜须拍马,在尼泽地舞会上对于素不相识的达西的恭维等;在地位或者所处形势不如自己的人面前又表现得妄自尊大,对于自己将要继承其财产的贝内特一家,则是以“施舍者”或“拯救者”的心态来对他们家的五个女儿进行挑选——这本身就是一种十分无礼的行为。用中国古语来说,这种人就是“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一个精神世界荒芜、内心十分空虚的人。
相比穷人的鄙俗,有钱人的虚伪更显讽刺。小说中还采取了反讽的手法去塑造人物,对贝内特一家人的塑造是很出彩的,五个女儿个性不一,贝内特夫人是一个愚蠢且轻率的女人,她丝毫不关心女儿们的思想教育,**的愿望就是将几个女儿都嫁出去,她的庸俗间接使得女儿受辱,就连贝内特先生都认为此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娶了青春貌美但毫见识的妻子,贝内特先生其人幽默睿智,常常愤世嫉俗且有些逃避世事,同样也忽视了对女儿们的教育;凯瑟琳夫人自以为是、妄自尊大,随便干涉和摆布别人的生活;宾利小姐(宾利先生的妹妹)表里不一,在人前高雅美丽,人后却总是话人短长是非……
在几个女儿身上,反讽的运用更是出色,比如莉迪亚与威克汉出走本是一桩丑事,但在达西的暗中帮助下使得他们结婚而将局面扭转,贝内特夫人一改她悲痛欲绝的面貌,立马开始向四邻炫耀这桩婚事;莉迪亚本人更是恬不知耻地大摇大摆返回娘家,志得意满,毫不歉疚,在路上遇到威廉·戈丁,还特地将车窗打开,摘下手套,以便让对方亲眼看到她手上的戒指。种种表现,既无趣又庸俗,
二、讲述爱情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以贝内特家的大女儿简和宾利以及二女儿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感情发展为主线,辅以其他人物的活动轨迹,促进情节的发展。整个故事情节中有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尾,结局是受普遍大众青睐的皆大欢喜。情节中还有矛盾推进情节发展。
伊丽莎白是一个追求精神生活的女性,她独立自主、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还有强烈的自尊心,在当时的社会境况下,她的思想体现出其进步性。她的好友夏洛特答应科林斯的求婚,尽管夏洛特知道科林斯并不讨人喜欢,也不通情达理,接人待物毫无情趣,对她的爱也是虚无缥缈,但她对婚姻没有过高的要求,“对于受过良好教育但财产微薄的年轻女子而言,嫁出去是**体面的出路,无论是否一定会有幸福,嫁出去就算有了生活的保障,也就足以让人心满意足了”,夏洛特便是为了世俗的安逸而完全抛弃了情感因素——与拒绝科林斯求婚的伊丽莎白形成鲜明对比。
而伊丽莎白对于凡事都有自己的主见,他憎恶达西的傲慢,对于柯林斯的目空一切与溜须拍马也持鄙视态度。对于与威克汉先生的感情也看得很清楚,尽管他在对她表示爱慕之后很快向别人移情别恋,但她仍然尊重他,认为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伊丽莎白对于威克汉的态度实际上跟她对达西的态度紧密相关,正由于对达西的偏见,维克汉所讲述的达西对他所做出的不公不妥之事使她更为恼怒,也正因此她对维克汉更加信任——这才蒙蔽了她的双眼,因为威克汉本就是因为贪财成性见利眼红才移情别恋是一个很清晰的事实。她去拜访婚后的夏洛特时,仍听到柯林斯对他的恩主喋喋不休地称赞,但无论对于罗辛斯庄园,抑或是位高财富的凯瑟琳夫人本人,伊丽莎白都没有丝毫的敬畏心理,“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凯瑟琳夫人在德行或才干方面有什么令人敬畏三分的地方,光凭钱势,恐怕还不至于让她惶恐不安”。这充分展示了伊丽莎白的独立人格。
达西先生的“直男”式告白(简直是直男癌晚期,**好在诚实)使得他在伊丽莎白面前的**次求婚惨败——他说他认为她的出身卑微低贱,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在屈尊俯就,并且这些观念常常与自己对她的爱恋之情碰撞,但终究是炽热的爱恋占上风。尽管他说的有部分事实,但这样“真实”的真情表白却完全无益于他的求婚。伊丽莎白本就因着他扰乱宾利与姐姐的感情而对他深有埋怨,再加上这场告白来得如此盛气凌人,失败便是必然的结局。但达西的信终于让伊丽莎白认清了自己,让她明白自己一直以来是多么盲目片面,对人总是心怀成见,“我的愚蠢不在于我是否恋爱,而在于我的虚荣心!有人对我殷勤,我就高兴;有人对我疏远,我就生气。从一开始结交他们,我就丧失了应有的理智,让偏见冲昏了头脑,表现得太无知了。此时此刻,我才算真正认识自己”。
这个爱情故事令人心动之处还在于其好的结局来得并不轻易,简与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都是经历了误会再到解开误会,最终才成眷属。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在做出改变,达西摈弃了自己的高傲,伊丽莎白也抛开了自己的偏见,在双向奔赴的过程中成为更好的自己。
这个故事也带有说教意味,从恋爱话术书中反映出作者本人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她反对为了金钱而结婚,但认为婚姻中不考虑物质条件也是愚蠢的,反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认为男女双方的良好感情才是理想婚姻的基石。劝诫世人不要贪恋青春美色,着迷于除了青春和模样一无所有之人——他们头脑愚昧、思想空洞、智力平庸、心胸狭隘,但他们的青春和美丽在阳光之下熠熠生辉,闪耀着迷人的光泽,这光华遮掩了他们性格上的所有瑕疵,人们因此而坠入情网,最终与一位实际上并不适合自己的人结成配偶,或者平平淡淡过完一生,或者将自己的后半生陷入无穷的争吵与谩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上上之选便是此人兼有心灵与外表之美。然而人无完人,上帝关上的那扇门与同时打开的那扇窗,都可以之窥见风景,大概以我理解,一对佳偶,首先便需做到能够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并且双方都愿意为对方做出改变以变得更好,好的恋爱与婚姻都该是一个相互成就相互成全的过程。热爱时也是全力以赴,纵然变心也不后悔。就像席慕容的诗中说的,“在年青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麽/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
“你的缺陷在于你的性格倾向——敌视所有的人。”
“而你的缺点就是故意误解所有的人。”
傲慢与偏见,爱情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