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搭讪技巧,当男人恋爱时

那是在2016年6月6日,恰逢立夏,学校的西球场,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每当我中球时,她都会热烈地鼓着掌。
当她给我大声喊加油的时候,我们的视线相撞了。她笑了,花枝乱颤的。
“那是谁啊?”大黄问。
大黄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打球,一起学习,一起出去玩。他知道我所有的事情。我也一样。
“我不认识。”我说。
“你可以啊,都有啦啦队了。”大黄笑着说。
“我真不认识。”
“她是哪个学院的?”
“教育学院的。”
“你刚才不是说不认识吗?”
“咱导员不是说了么,教育学院的啦啦队水平比篮球队高了多去了。”
“哟,我发现你在妹子面前,幽默力激增啊!”
那天晚上,她的面孔一直在我脑海里徘徊不去。而后,她就出现在了我的梦里。我们在校园里走着路,我一直说着话,她不停地笑着。
那个时候,我正在重温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我非常喜欢书中的绿子。可爱,直率,有共情心,我觉得那个女生跟绿子性格应该很像。
之后的每一个周末,下午五点,她都准时出现在球场。每当我得分的时候,她总是热烈鼓掌。当我把《挪威的森林》看完的那周,我觉得需要做点什么了。
一个比赛后,大黄故意把球扔到她身边,然后推了我一把。
“要不一块回去?”捡球时,我故作冷漠地说道。
“好呀。”她笑了。
“你打球很棒!”她兴奋地说道。
“我知道。”我耸了耸肩。
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我紧张时总说一些奇怪的话。
我不敢看她,但又忍不住。我说话的时候,她微笑地注视着我,仿佛我是个非常重要的人。她背着一个很大的书包,看起来很重,我想帮她背,但这话我说不出口。
“我一直有个疑问,总是看见你们女生带着个大包包,里面到底装了什么呢?”
“你猜呢?”她眨了眨眼。
“爱与希望。”我欢快地说道。
我隐约想起我这是在偷用《东京爱情故事》里的一个经典桥段。真羞耻。上次大黄用电影桥段来撩妹我还骂了他。
“你真逗。”她笑了。“这书包可爱吗?”
“你很可爱。”说完我就脸红了。
“你说这话我可是很开心呢!”
“可不是嘛。”
关于我,你需要知道的一件事是,在喜欢的女生面前,我总是紧张得说不好话。
而当她说话时,她的两片薄唇飞速地抖动着,像是不赶快说完再没机会一样。说了很多话后,她总是把手插在头发里,从额头一直到后脑勺。她扎着马尾,脖子修长,头发如果蓬松开来,一定看起来很有女人味,我心里想到。
不一会儿,她说走累了,我环绕四周,找到了一个长椅。她从包里拿出几张纸巾,准备擦一擦。我说没事。她笑了笑,还是将长椅擦了一遍,然后放心坐下。
她身穿灰白色衬衫,藏青色短裙,两只修长的腿并拢着,膝盖上是两只白净的手。小小的,指甲剪得很干净,是两只漂亮的手。她坐得端正,不像我,总是蜷缩在那里。
出于礼貌,我不敢往下过多打量。可我也不敢看她的脸。每次和她的视线重叠,我的心都会扑通跳。
她拍了拍我的后背,笑了笑,应该是示意我坐直一点。这个习惯她一直保持到现在。每次她这么做时,我都会觉得身上有个开关似的。她合上开关,我的心就亮了。
“你是哪个学院的?”我没话找话。
“和你一样,都是教育学院的。”
“这么巧。”我说。我完全没有思考她话背后的意思。
她笑了。
天空在慢慢变暗,校园却越来越亮。夕阳在她身后的草地上留下了很长的影子。我低头,眯着眼,一点也不想说话。
我们一起去吃了火锅。羊肉切得很薄,我们把羊肉下了锅,等水翻腾后便捞了出来。我蘸着蒜蓉酱,她也蘸着蒜蓉酱,我们都不吃辣。牛肉丸,口感爽脆,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牛肉丸。老板说,这是从潮汕运过来的。蔬菜有菠菜和小白菜,上面有点点水滴,迎着灯光,晶莹剔透,看起来非常新鲜。虾似乎不太新鲜,味道一般,她笑着告诉我青岛有最鲜的虾,以后等我去青岛,带我去吃好吃的海鲜。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左手放在心脏前。我紧张的时候就会这么做。
那是学校里唯一的一家火锅店,不大,人与人离得很近。一到冬天,屋子里就热气腾腾的。我很喜欢这种场景,总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些场景。
她把最后的半盘肉下了锅,然后去调了半碟调料,回来后把调料放在了我面前,然后拿起了我的盘子,把肉捞放在里面。当我接过盘子时,我们的手指触碰了。我没有条件反射地弹开,而是任由事情发展。她笑了笑,让我多吃点。
这一系列的动作如此自然,仿佛我已经和她吃了很多次火锅一样。我差点落了泪。这是第一次有女生为我做这样的事。
我慌了神,感觉自己表现得很糟糕,竟然让一个女生如此忙活。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夹着肉,蘸着调料,一块一块地往嘴里塞。
“你吃好了吗?”她问。
“吃好了。”
她看了看账单,从书包里掏出钱包,“那我们来AA吧”,她语气很干脆。
“我来付吧。”
“AA就好了。”她笑了。
“我请你吧。”我起身。
“别这样,”她按住了我的手,“我不喜欢这样。”
她态度坚定,我完全败了下来。而那以后,我们又吃了很多次火锅。在不同的地方,吃着不同的味道,聊着不一样的东西,一样的人,和慢慢品尝食物的好心情。
晚饭后,我们回到西操场,散了很长时间的步。我们谈起各自喜欢的作家,喜欢读的书,以及最近在读的书。她告诉我她最喜欢张爱玲,我说我喜欢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告诉她我最喜欢海明威,她说她以为我最喜欢村上春树。我说喜欢村上春树而不喜欢海明威的读者不是好读者;喜欢海明威却不喜欢村上春树的读者是个好读者。
“为什么?”她问。
我笑了,不语。
“既然是你说的,那我就信了。”
她这么说,我感动极了。
“这么说,你是个好读者咯!”她说。
“不,我很接地气,两个人都喜欢。”
“我喜欢接地气的人。”她问。
她似乎总能把话说到我心坎上。
“给我读读书吧。”她说。
“你想听谁的?”
“你有谁的?”
“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我打开了书包。那是我上午刚从图书馆借的。
“那就读你喜欢的作家的书吧。”
父亲留给我一笔遗产, 那是月亮和太阳, 就算走遍整个世界, 它也永远不会用光。
当我读书的时候,她仰着头,微眯着眼睛,两只腿在长椅下摇摆。我看着她短裙的裙摆,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些念头,是一些纯净的念头。一阵夏风拂过,头顶上的梧桐叶哗啦啦地响,我闻到了一股薰衣草的味道。她的身体很软,我想抱抱她,但我不能。
她睁开眼,说我读得棒极了,以后想多听听我读书。
我的鼻子突然发酸。她是第一个让我给她读书的人。我想起大一时,我借学普通话之名,找到我最喜欢的女孩,我读起了书,希望她能纠正一下我的发音。我还记得那本书是本哈德·施林克的《朗读者》。那时我刚刚看完电影,想把这本书分享给她。
她跟我说,这本书一点也都不好看,而且,我的发音很糟糕,她很忙,没有时间帮我。那以后,我就再没给别人读过书。
往回走时已经很晚了,她似乎对我很放心。隐约那时候我们就知道这段关系会走向何方了。
梧桐树,散步的人,天空的归鸟,池塘里盛开的睡莲,图书馆四楼西北角的文学阅览室,靠窗的那张紫檀木桌子,那上面堆满了归还的书籍,我在上面写了不少文章,还给在上海师范大学读研的柚子写了一封纸质书信……
我看着这一切,我想着这一切。我以前总是想,有那么一个人,走进我的生活,参观我精心构造的小世界。我这么想时,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孤单好久了。
她碰了碰我,“你在想什么?”
我笑了。她也笑了。她的笑容把我从孤单的情绪中拉了出来。
我们在通往男女寝室的T字路口分了别。回到寝室后,大黄在我的床上玩着游戏。
“约会怎么样?”大黄问。
“非常好。”
“你表现得怎么样?”
“棒极了!”
“下次约会的时间定了吗?”
“还用说。”
“她温柔吗?”
“就像是小说里的女二号。”
“不是女一号?”
“比女一号还要好。”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小说,我总是对男二号女二号产生更大的共情。
而她就是我心目中最好的绿子——美丽的、笑容动人的、令人晕眩、胃里温暖、吃遍所有火锅、去压所有马路、想去好好生活、想爱与被爱的绿子。
她跟我认识的女生都不一样。她接地气,大大方方,让人触手可及。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温柔了,总让人意乱神迷,想张开手臂拥抱她,想好好地亲吻她,想带她回家见我最亲爱的人。

天色很晚了,我看向窗外。初夏的夜静谧,而我的心却躁动不安。我想感叹夜色温柔,可我想不出很好的措辞。

我编辑好了短信,想跟她说声晚安,然后还是删除了短信。我用牙线清洁了一下牙齿,然后又认真刷了牙,用温水洗了脸。我以前很少如此细致,不知怎么的,我的心温柔了起来。我有一百个、一千个未来,可我只想过好现在。
而在这一系列缓慢而有条不紊的动作中,我的脑海里全都是她的样子。
室友阿玉提醒我关灯,我冲他笑了笑,他楞了一下,也笑了。我躺在床上,把手机的屏幕亮度调到了最大,看起了海明威的书。
看书的时候,我脑海里又想到了她。然后又想起了今天我们一起做的事。我们一起吃的火锅,我们散步时说的话,她坐在长椅上看我的眼神,她藏青色的裙子……我想着这些,我感觉幸福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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