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恋爱,是犯罪

看不下去网上太多蹭热度的软文和有失偏颇的报道所以决定还是说点什么。

先亮明我的观点:我不认同这些相关联的惨痛后果是因为恋爱而导致的,这本身就是一场犯罪。在此不必讨论法律问题,因为暂时没有意义也没有结果,我们只谈世俗观点。

首先大家已经知道了PUA是什么,人神共愤的产物,作为旁观者很容易就对它破口大骂,或者心中不免疑虑:“为什么这也有人能上当”、“为什么有的人会为了恋爱对象要死要活”、“为什么读了北大还会蠢到为爱自杀”、“为什么不分手”、“为什么不报警”、“搬家换号码不就好了”、“我根本就不会让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谁敢这样对我我早就打死他了”、“为什么不告诉家人呢”、“为什么不告诉老师呢”、“为什么要和这种人在一起呢”。以上种种疑惑,一个说明你没有同理心,一个说明你实在是天真的够可以。

就像电话诈骗的人不会上来就说:“你好,年底了我要冲业绩,所以我来骗点钱”,就像强奸犯不会上来就说:“你好,我是强奸犯,我现在要强奸你”,天生性格扭曲病态or心怀不轨的人也不会上来就亮明底牌告诉大家:“hello,我找到了合适的猎物,我要下手喽。”特别是通常这种人都非常会隐藏自己,就算暴露本性也是一个缓慢且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仅仅几张聊天截图就能让绝大部分正常人感到生理不适(如果你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请你关掉这篇文章滚出去),作为受害者经历这个过程的痛苦远非文字所能表述的。

这不是恋爱,是犯罪

有的人有天生的直觉,光粗略打量一个人就能大概感受到“这个人有点不对劲”,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超能力,可以在此总结一下什么样的人最好三思而后行再决定和他接触或者快逃。女性或男性都有可能具有以下特质,此处一律以“他”指代

1.情绪太过热烈且无底线的人。这个热烈不是热情、健气、犬系等美好且正向的形容词,而是指这个人的情绪从产生到消退的过程非常激烈且毫无章法,突如其来的愤怒和突如其来的狂喜,情绪转变让人毛骨悚然,而且这些情绪没有上限也没有下限,要么愤怒砸墙要么喜极而泣。

2.在相处过程中太过激进。相信你自己的感觉,当你在一段关系中感到“被冒犯”的次数越来越多,即使提出了自己的感受对方仍然变本加厉,那么绝对是对方的问题,正常的人类有羞愧之心,即使做不到觉得自己“多吃多占”,但也不会完全无视另一半的感受一意孤行。

3.与你期望的特质太过符合。你喜欢有钱的,他就暗示他有钱;你喜欢温柔的,他就说我其实很温柔。太过完美的人设,以及太多蛊惑人心的言语or行动,此处应该留个小心眼,即使对方不是什么边缘人格障碍的坏蛋,在一段健康平等的感情关系里不应该只有一方一直被满足,虽然你此刻是被满足的一方。

以上三点我觉得是比较容易让人忽视的性格特质,因为很抽象,有的时候表现方式比较温和,碰到了也容易说服自己“可能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可能是正常的”。但如果结合很多具象的特质一并出现的话,此处一万个快逃。

1.干涉你的个人生活。既所谓的“你可以对我指点,但不可以对我指指点点”。小到他总是说“你的发型好丑”、“你的穿衣风格好土”,大到他频频干涉你的工作,你和你家人的相处模式,你的个人财产。

2.有意切断你与他人甚至与社会的联系。最简单的就是“既然恋爱了就把列表里的异性都删了吧”。将你逐渐的剥离你本身的社交圈,给你灌输“有我陪你就够了”之类的邪教言论。

3.对你每时每刻的动向太过于执着。短信轰炸,电话轰炸,想要知道你每分每秒在做什么,恨不得天天跟你绑在一起。而且如果你不告诉他,他就会觉得你是故意隐瞒,会上升为批判你不够忠诚。

4.因为爱你所以让你道歉。正常人的逻辑是因为爱你所以我想和你道歉,觉得自己可能做的不够好,而变态的逻辑是我爱你所以你得和我道歉,我爱如此不堪的你,我爱如此肮脏的你,我的爱是神谕,你应该感激我对你的爱,你应该向我忏悔你的不完美。

5.需要你做出实质性表现来证明你的爱or忠诚。比如纹身啦,拍点裸照啦,把钱都交给他保管啦,或者是让你伤害自己,反复否认自己,让你唯命是从。

6.用暴力伤害你,并全力以赴乞求你的原谅。这通常是个反复的过程,反反复复的伤害你,然后求原谅,但暴力一次比一次升级。

7.当你选择和他分开,他在极端愧疚和无能狂怒中反复横跳。当他听到你说要分手之类的话,step1:他先会毫无底线的认错,把自己说的猪狗不如,并且保证下不为例,一定会改,掏心掏肺,至死不渝。要么你被打动,然后被二周目摧残;要么你无动于衷,那么开始step2:然后他开始恼羞成怒,破口大骂,跟踪威胁,从威胁要自杀到威胁要杀了你。当然他可能又会回到step1,这是个无解的死循环,只会越来越暴露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这不是恋爱,是犯罪

本小倒霉蛋就总是碰到这样的精神病男性(笑),碰到过极端的也碰到过温和的,但他们的本质都是精神病。所以我作为曾经的受害者完全能理解那些觉得逃脱无望的人,旁观者觉得好像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受到伤害赶快离开就好,但事实上完全没有这么简单。如果你是女性受害者,首先你在生理上就没办法与男性加害者对抗,其次你在冗长的过程中心理已经伤痕累累,你很难作出正确且有效的选择;如果你是男性受害者,你可能尝试着做一个温和且讲道理的人,但女性加害者已经熟练运用各种生理+心理的控制or施压技术,社会道德枷锁囚禁着你想反抗的心,实际上你也早已被折磨的无力反击。

结合我自己的经验的话,我们没办法和和神经病讲逻辑,也没有主角光环突然一下子就绝地反击,残酷的生活不会给你顺利离开的契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别踩雷。

已知对方是一个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不让他被引爆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远离,又或者是即使他已经爆炸但我们已经跑的足够远。或许这种保守派的做法会显得不够“女权”,但不施以援手的人自然没资格评价这种做法的好坏。

第一步:逐渐解绑两人的关系。对方不接受你的离开,那么你就利用一切地理、时间优势逐渐尝试淡出对方的生活,同时悄悄的恢复自己的生活,让自己去接触其他正常的环境。

第二步:把一切告诉你所信任的人。告诉朋友、家人、老师(如果有的话),告知他们你正在水深火热之中,并不是一定要立即获得他人的帮助,只是让他们知晓你的情况,在你无法安全脱身的时候才可以最快速的向他们求救。当然同时也是在排解你心中的恐惧和无力。

第三步:顺着对方的话说下去。抓住任何对方已经有了的分手念头,可能对方已经腻了,也可能对方只是想展开新一轮的折磨。捧杀一直是个好方法,让对方发现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或者是任何折磨的趣味性,就可以安全的离开了。

第四步:果断的消失。手机号码、社交账号、住所、工作、学业,这些都是可以放弃的,特别是当你的生命已经收到了威胁,无论是对方实质的威胁还是因为这段关系给你带来的后遗症(比如心理疾病),无论怎么样,要果断的消失,切断一切对方能够找到你联系你的方法。对方拿走你的钱,公布你的裸照等威胁,这是可以被法律追究的行为,不要因为这些而不敢离开,你的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不是恋爱,是犯罪

偏执的爱人会让你有被珍视的错觉,至于为什么只是错觉,我想你应该在大多数时刻都能体会到吧。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逼迫你的,他们可能急于了解你,但是不会急于掌握你。如果一定要握住你的把柄但是表现得不计前嫌才是他们高贵的爱的话,或许你只是弄错了爱情的定义。

你当然有权利哭,也有权利手足无措,面对这样糟糕的经历,恐惧和放弃挣扎是完全可以的,这并不意味着你不够强大,你只是善良。他们忍不住打压你贬低你,只是因为你太好了。你是美的,所以我要摧毁你。你是善良的,所以我要欺骗你。你是雀跃的蜂鸟,我要你变成再也无法歌唱的夜莺。所以你看,无论从那种角度而言,你比那些伤害你的人更美好不止千倍万倍。更何况就算你再谨慎也难敌对方的刻意伪装,能够百分百信任别人爱别人是一种能力,所以千万不要怪自己,怎么也不会是你的错。

只是你应该明白你是有力量的人,你想离开,你就可以离开,你不需要任何人的首肯或允许。你可能是太过绅士的男性,或者太过温柔的女性,但并不意味着你永远只能处在被摆布被囚禁的位置。别为不值得的人愧疚,别对不值得的人耗费善良。

 

清醒过来,这不是恋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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