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
已经三年了。”
今天雨很大,不过温先S一如既往会来单位接我下班。有时候,若他来的晚了,我便在公交车站等着。
他总是能在公交到之前接到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班车一趟隔很久。
只有他公司有应酬的时候,我才能坐上那趟车。
说起来,他公司在三环线上,我这连地铁都没有,换我便做不到这样接送,顶多,在家里给他煲个汤。
以前给他说,喜欢他给我吹头发。这随口一句,便使我许久没再给自己吹头发了。
女生吹头发是个费劲的事儿,特别是像我这种头发厚又多的发质,倒也省了一笔烫发的钱。
所以大多数洗头发的晚上,我总是会先削好一盘水果,然后躺在沙发上,仰面垂下头。
这时,温先S会搬个小凳子过来,然后从我梳妆台拿几个发夹,用他理科生特有的观察能力,将头发分成等分,然后慢慢吹干。
这样想来,那些夜晚既平和又温暖,在无数个晚睡的梦里,温先S就像是我的褪黑素,温和治疗着我。
他总见我码字,便总想着哪天我能写一写他,好知道自己在我眼里是个什么模子,亦或是刻画成小说人物,每天自顾欣赏,也是开心的。
我总是笑而不语,拖沓了很久,不知是平常地无法下笔还是我始终觉得,其实,我未曾真正拥有过他。
“明晚西式餐厅见。”
我会去的,认识这个男孩的时间不过一个星期,但保持联系已是不易。因为在此之前的男生聊不到三天都以冷漠结束。
这是第四次朋友给我介绍对象。
身边的人一个个都谈起了恋爱,我总调侃她们是去尝爱情的苦。但这是在骗自己,因为事实上,我也蠢蠢欲动。
想试试。
想知道收到**束花是什么感觉,想知道两个人一起看电影什么感觉,想知道把一个人列入人生计划什么感觉,想知道“扑通扑通”的**次接吻什么感觉。
想知道,爱一个人,什么感觉。
那天,准备的裙子是波点清新绿,鞋子,是后跟五厘米的高跟鞋,很少戴耳坠的我,也戴上了了一对流苏镀金耳夹。
恰巧那段时间换了个新发型,头发剪成了像女中学生那样的碎刘海短发,所以,这次约会,我特地准备了一顶假发。
上次穿高跟鞋还是做月季报告的时候呢,走路的时候都踉踉跄跄的。
那家西式餐厅没有很大,氛围温暖,他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橙黄色直射灯打在肩头。
他点了鱼子酱,鹅肝,海鲜浓汤,牛排,帝王蟹...我数不过来了,有点多。
“我去上洗手间。”他起身离去,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每道菜都尝了点,我不太好意思在他面前大口吃。
“你不多吃一点吗?”他笑起来很文雅,指尖或许喷过香水,递给我纸巾的时候,香水味绕过我的鼻尖,淡淡的。
“我吃了,很好吃,有些饱,吃不下了。”我塞满食物的金鱼嘴还在嚼个不停。
他好像信了,不过他在微微偷笑。
约会很顺利,我们约定下次见面。分开之后的**件事,我赶紧找了个厕所,脱下我的假发,换上平底鞋。
“啊舒服”,我捣拾着短发走出去,领着我的“装备”,好巧不巧!
眼前这个穿着球服抱着球的男生,跟刚刚正装领带的男生截然不同。除了,一样帅气。
“哈哈,我的第二场‘约会’ ,和兄弟打球。”
我尴尬地摸着我的短发,脸一下子热了起来。
他看出了我的尴尬,以着急离开为由,简单告了别。
回到家中,收到了他的消息:
“假发很明显好吗?短发挺可爱的。”
没想到回到家我还要再尴尬一次我的假发,不过心动是真的,之后,我再也没有戴过假发,头发自然而然也留长了。
就这样,我们常常见面,我喜欢看他打球,他喜欢看我码字。曾经跟朋友说想试试恋爱的我,一下子把恋爱谈了好几年。
身边的朋友分分合合,而我和温先S却雷打不动,但到也不是一点矛盾都没有,而是我们都是经营感情的“聪明人”,没有单方面的低头,而是互相低头。
最近因为雨天也没再怎么出门,反而多了许多看书的时间,《人间告白》看到了痛哭流涕的爱情,温先S看了两遍。
黄色荧光棒涂画是他喜欢的句子:
“我用心去爱你的过程,也正是我热爱生活的过程,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全心全意的去爱另一个人,其实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其旁边备注着:黑鱼酱,温先S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这句偶尔翻到的惊喜浪漫,让我不经意也涂画了下一句:
“爱人本来就是要做加法的事,这个付出的过程你是幸福和享受的,你应该更富足的那个人。”
备注写下:温先S,黑鱼酱可真是个富足的人。
不要害怕爱,在勇敢跨出去的那一步,你应该得到好几朵小红花。
“温先S,晚上请我吃小龙虾。”
写在最后:

前些天路过他的公司,看到熟悉的车牌号,透过后视玻璃窗,我看到了驾驶座上还有我给他放的那盏玻璃橘灯。
灯又忘关了,算了。
可能,电耗尽了,就可以丢掉了吧。